截至2024年4月19日,由3家单位报价参加湿地公园文创馆委托运营的报名,经本单位比价,最终确定宁波久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委托运营单位。
其报价为:A为20万元,B为16万元,C为30%,D为35%,F为40%。
具体内容为:文创馆年度营收达到50万元及以上,甲方支付给乙方委托经营费A(20万元);年度营收低于50万元,则甲方支付给乙方委托经营费B(16万元)。A和B由报名单位出价供甲方比选。
为激励乙方切实提高文创馆经营利润,为甲方创造出更好的业绩。以年度专项审计报告为准,此项目净利润在20万元以下的,乙方可得此净利润的C(30%)作为奖励;项目净利润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不包括50万元),乙方可得此净利润的D(35%)作为奖励;项目净利润在50万元及以上的,乙方可得此净利润的F(40%)作为奖励。净利润计算为:净利润=营收—商品采购成本—委托经营费—运营中产生的其他费用。C、D、F由报名单位出价供甲方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