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22〕23号)有关规定,我公司对申报研究生学费补贴人员的姓名、报考院校及专业进行了公示,并征求广大员工的意见。
一、报考人员
序号 | 姓名 | 报考院校 | 专业 |
1 | 胡张富 | 宁波大学 | MBA |
2 | 阮枫 | 吉林大学 | MBA |
二、公示时间
从2023年8月14日起到2023年8月18日止(5个工作日)。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员工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监督小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监督小组电话:0574-63078291
宁波杭州湾湿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