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园文创馆委托运营公告

时间:2024-04-10浏览量:2922

为切实加强湿地公园文创建设,提高文创经营水平,增加文创经营收入。拟对湿地公园文创馆委托运营。具体内容如下:

委托运营期限

期限为202451日至2025430。协议为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协议,最多可续签两年。

二、项目运营内容:

1、甲方(湿地公司下同)负责文创馆的硬件建设和商品采购,但不承担商品库存。

2、乙方负责文创馆日常运营。

3文创馆主要经营湿地文创产品,配套咖啡茶饮等服务,营收统一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4、工作要求:

1)乙方应遵守公园的规章制度,派遣员工应胜任文创产品的经营服务工作,并对整个经营的区域做好日常保洁和安全工作

2乙方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派遣员工的薪酬管理、法定社保办理等工作,避免发生劳务纠纷、劳动仲裁、诉讼事件等,若发生上述纠纷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3)乙方须对派出的人员的疾病、人身安全、工作期间的行为等完全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义务。

5)乙方须承担派遣员工过失或重大疏忽造成的全部责任。

6)运营中发生突发事件或意外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委托费用:文创馆年度营收达到50万元及以上,甲方支付给乙方委托经营费A;年度营收低于50万元,则甲方支付给乙方委托经营费B。A和B由报名单位出价供甲方比选。

四、激励措施:为激励乙方切实提高文创馆经营利润,为甲方创造出更好的业绩。以年度专项审计报告为准,此项目净利润在20万元以下的,乙方可得此净利润的C作为奖励;项目净利润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不包括50万元),乙方可得此净利润的D作为奖励;项目净利润在50万元及以上的,乙方可得此净利润的F作为奖励。净利润计算为:净利润=营收—商品采购成本—委托经营费—运营中产生的其他费用。C、D、F由报名单位出价供甲方比选。

五、报名单位请于2024年19日前将相关资料提交至湿地公司开发管理部,联系电话:0574-63078282。

六、湿地公司将根据具体报价比选最终确定委托运营单位。